关于举办学院第一届“最美海滨”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
作者:信息员 时间:2016-04-12 点击数:
为发现海滨之美,展示海滨风貌,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。经学院研究决定,举办第一届“最美海滨”书画摄影大赛,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
学院工会、团委
二、参赛范围
全院教职工、全体学生
三、作品要求
1.作品题材
以弘扬和谐健康校园文化为宗旨。内容主要反映学院建设与发展成就、校园风景、师生和校友精神风貌,反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与师生活动等,要体现出学院的文化积淀。
2.作品形式与要求
(1)书法作品用毛笔书写,书体不限,形式为一尺斗方。书法作品中的草、篆书体须附释文。
(2)绘画分国画、油画、水粉、水彩四种,国画形式为一尺斗方,油画、水粉、水彩作品尺寸不得超过A3纸大小(420mm×297mm)。
(3)摄影作品彩色与黑白均可。作品尺寸不得超过A3纸大小(420mm×297mm),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饰;参赛作品单幅、组照不限,组照每组照片不多于4张;每人限送摄影作品3幅(组)。参赛作品同时送交电子版(原作)JPG格式。作品只允许对色调、色阶等做适当调整,概不接收数码合成作品。作品必须是作者原作,一旦发现有作假现象,将给予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理。
(4)选送作品须附带标签,标签格式见附件。
(5)所有作品由学院统一装裱。
四、作品用途
获奖作品作为学院对外宣传窗口之一,将长期在学院行政楼或校史馆等场所展出。
五、截稿时间
书画和摄影作品即日起开始征稿,截稿日期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五时,逾期恕不接收。参加评选的作品送学院办公室(行政楼A212办公室),摄影作品电子版请发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:xybgs@bjtuhbxy.cn。
联系人:杨婷婷,联系电话:8881302
六、奖励办法
邀请专家为参赛作品评奖。各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胜奖若干名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摄影类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奖的数量不限,获一、二、三等奖作者不得重复。学生获奖作品将获思想行为测评奖励分。
七、特别说明
1.所有作品一律不退,参赛者请自留底稿。
2.各类参赛作品使用权归学院所有,学院有权将获奖作品在海滨学院报、公众平台刊登并编印作品集,或用于对外公益宣传等活动,不另付稿酬。
3.作品中涉及肖像问题,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负。
4.主办方保留本次比赛活动最终解释权。